齐尔德迈斯行在一片空寂的荒野上。荒野中孤零零地立着一棵歪脖山楂树,树上吊着一个人。这人的衬衣和外套都被扒下来了,生前必是深藏不露的东西,死后一览无余:他的皮肤有种奇异的损伤。他的前胸、后背和两臂满是精细复杂的蓝色印记;印记太过密集,他一个白人看上去更像是蓝的了。
齐尔德迈斯骑着马往树那边去,心想会不会是杀人犯为了取乐在身上瞎画来着。过去当水手的时候,他听说有的国家会在处决犯人之前,先把他们供认的罪行用各种可怕的方式写在他们身上。那些蓝印子远看很像是写在皮肤上的,然而凑近了他才发现印记都在皮下。
他下了马,把那死人转过来面朝自己。死人面色发紫、肿胀不堪,双眼则鼓胀、充血。他仔细认了认,发现扭曲的五官之下藏着一张自己熟悉的脸。“闻秋乐。”他说。
他掏出小刀割了绳子,将尸体放了下来。接着,他把闻秋乐的裤子和靴子都脱了,看遍他全身:一具双足动物的尸体躺在冬日濯濯荒原上。
奇异的印记覆盖了每一寸皮肤——只空出了他的脸、手、私处和脚底板。他看上去就好像一个戴了白手套和白面具的蓝人。齐尔德迈斯越看越觉得那些印记有什么意义。“这是王字,”他终于发了话,“这是罗伯特·范岱穆的那本 书。”
正在这时,钢针似的冰花席卷而来,天开始下雪了。风越刮越大。
齐尔德迈斯想到二十里之外的阿什福德和索恩,便笑了起来。谁读了何妨寺的书又有什么要紧呢?最宝贵的书在这儿躺着呢——光溜溜地死在了风雪里。
“看来,”他说,“一切都落到我肩上了,是不是?‘咱们这个时代人所能承担的最高荣誉,同时也是最重的负担。’”
然而目前,负担似乎比荣誉更明显。书这副模样,实在太不方便携带。他不知道闻秋乐究竟死了多久,或者说再过多久他就会烂。怎么办呢?他可以赌一把,将尸体扔到马背上驮着。可随身带着这么一具新鲜的吊死鬼,路上碰到谁都不好解释。他可以先把尸体藏起来,再跑去找一辆小马车。这得要多长时间?再说,万一有人在此期间发现并搬走了尸体怎么办?约克就有花钱收购尸体的大夫,绝不问尸体来路。
“我可以施个藏匿咒。”他心想。
藏匿咒确实能使人类肉眼看不到尸体,可还有狗、狐狸和乌鸦呢。齐尔德迈斯会的法术可骗不过它们。这本书已经被吃过一回了,他可不想让它再有被吃二回的危险。
其实办法显而易见,那就是抄出一份来。可他的笔、墨、记事簿还在客厅桌上——全落在了何妨寺的黑暗里。那怎么办呢?他可以用小棍儿在冻硬了的土地上划拉出一份——可写在地上比写在尸体上好不到哪儿去。这地方要是再有几棵树就好了,他也许能揭些树皮再烧些木头,用灰往树皮上抄写。然而这里只有这么一棵歪脖山楂树。
他看了看自己的小刀。也许他应当把这本 书往自己身上抄?这样一来有若干好处:第一,谁说文字所在的位置本身就没有意义呢?比如离脑袋越近的文字就越重要?任何事情都是有可能的。第二,把书抄在身上的话,又安全又隐秘。他就不必担心有谁会把它偷走了。至于要不要给阿什福德或者索恩看,他还没有决定。
然而,闻秋乐身上的字又密又复杂。就算他能用刀把这细小的一点一圈一撇一捺原样学下来——他不太有自信——刀还要扎得足够深,好让字迹永远留存。
他脱掉了最外边的大衣和日常穿的上衣。他松开了衬衫的袖口,把袖子卷了起来。他准备先试一试,于是就把闻秋乐胳膊内侧的一个符号刻到自己胳膊同样的位置上。结果并不乐观。伤口出血太厉害,很难看清下一刀怎么刻,而且他已经快疼晕了。
“为这事掉点儿血我不怕,可这么多字刻下来,必会要了我的命。还有,他后背上的字我该怎么抄呢?我就把他驮在马上好了,有人过来盘问——我就冲他们开枪,若真有必要的话。这是个办法。不是什么特别好的办法,但也是个办法。”他又把上衣和大衣都穿上了。
酒贩子已经溜达到一边去了,离开他一段距离,这会儿正啃地上的枯草——风一刮,草就都露出来了。齐尔德迈斯走到它边上,从行李袋里掏出一截粗绳子和装着手枪的匣子。他往枪里各塞了一枚子弹并装好了火药。
他回身去看那尸体可还安然无恙地躺在那里。有个人——一个男人——正在旁边弯着腰看呢。他把手枪往大衣口袋里一揣,往那边跑去,边跑边冲那男人喊叫。
那男人脚蹬黑靴,身穿黑色旅行外套。他半蹲半跪在雪地里,紧挨着闻秋乐。一瞬间,齐尔德迈斯还以为是阿什福德——可那男人没他那么高,身材也略瘦小些。他一袭黑衣明显价格不菲,样式也入时。可他一头顺直的黑发却留得比任何时髦绅士都长,他因此看上去有点儿像循道宗的传教士或是浪漫派的诗人。“我认得他,”齐尔德迈斯心想,“他是个魔法师。我跟他熟得很。我怎么就想不起他叫什么呢?”
小主,
他大喊道:“那尸体是我的,先生!放那儿别动!”
男人抬起头。“你的,约翰·齐尔德迈斯?”他声音里有一丝淡淡的嘲讽,“我还以为是我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