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看起来像是一位冒险者,身上背着一个背包,左手提着几只角兔,右手还拿着长剑。
他神情疲惫,身上的衣物还带有泥土染黄的痕迹。
从他将要去往的方向,以及现在的时间,里恩斯推测,这人很可能在森林中过夜了。
现在应该是准备带着身上收集的材料,离开森林,回到城市换取钱财。
男子错愕地看着面前的里恩斯,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会在这里被打劫的事实。
“里恩斯,你干什么?”
本和哈里曼同样有些错愕,他们好端端地执行任务,怎么突然变成抢劫的了?
“他手上提着角兔,说不定背包里还携带着兔角。”
“打劫了他,说不定我们就不需要辛苦地在森林中找角兔了。”
“省下的时间,还能继续去完成其他任务。”
里恩斯解释道。
听到这话,本和哈里曼可耻地犹豫了。
虽然认为这样是不对的,但“征召”的压迫让他们知道,现在的他们很需要贡献点。
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在这个时刻,可能就等同于生命。
本和哈里曼看了一眼男子,又看了一下他手中的几只角兔。
“只打劫角兔就够了,其他的我们就不要了。”
本思索了一下后,说道。
到底还有一点道德底线,本最后没有选择做出杀人越货的勾当。
而是提醒里恩斯,不要杀人。
至于哈里曼就没想那么多了。
他觉得里恩斯的话没错,就上前和里恩斯一起围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这位大哥,听清楚了么?”
“我们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内的兔角。”
“识相的话,请乖乖交出这两样东西,不然……我们可无法保证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里恩斯做出一副凶狠地模样,威胁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尔斯身上,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来你们是不知道,我加尔斯在冒险者中的名号。”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
加尔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长剑,双手握持对准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说道。
……
“两位大哥,别打了……我快吐血了。”
加尔斯卧倒在地,双手抱头,语气凄惨地哀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