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打劫

这名男子看起来像是一位冒险者,身上背着一个背包,左手提着几只角兔,右手还拿着长剑。

他神情疲惫,身上的衣物还带有泥土染黄的痕迹。

从他将要去往的方向,以及现在的时间,里恩斯推测,这人很可能在森林中过夜了。

现在应该是准备带着身上收集的材料,离开森林,回到城市换取钱财。

男子错愕地看着面前的里恩斯,竟有些不敢相信自己会在这里被打劫的事实。

“里恩斯,你干什么?”

本和哈里曼同样有些错愕,他们好端端地执行任务,怎么突然变成抢劫的了?

“他手上提着角兔,说不定背包里还携带着兔角。”

“打劫了他,说不定我们就不需要辛苦地在森林中找角兔了。”

“省下的时间,还能继续去完成其他任务。”

里恩斯解释道。

听到这话,本和哈里曼可耻地犹豫了。

虽然认为这样是不对的,但“征召”的压迫让他们知道,现在的他们很需要贡献点。

时间就是金钱,金钱在这个时刻,可能就等同于生命。

本和哈里曼看了一眼男子,又看了一下他手中的几只角兔。

“只打劫角兔就够了,其他的我们就不要了。”

本思索了一下后,说道。

到底还有一点道德底线,本最后没有选择做出杀人越货的勾当。

而是提醒里恩斯,不要杀人。

至于哈里曼就没想那么多了。

他觉得里恩斯的话没错,就上前和里恩斯一起围住了男子,避免男子逃跑。

“这位大哥,听清楚了么?”

“我们只要你手中的角兔,以及背包内的兔角。”

“识相的话,请乖乖交出这两样东西,不然……我们可无法保证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里恩斯做出一副凶狠地模样,威胁道。

“呵!打劫打到我加尔斯身上,我看你们是活得不耐烦了。”

“看来你们是不知道,我加尔斯在冒险者中的名号。”

“今天就让你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

加尔斯放下手中的角兔,拔出长剑,双手握持对准里恩斯三人,自信地说道。

……

“两位大哥,别打了……我快吐血了。”

加尔斯卧倒在地,双手抱头,语气凄惨地哀求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