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剑是吧?加尔斯是吧?”
“你不说让我们见识一下,什么叫快剑的加尔斯么?”
“怎么这么快就投降了?多抗抗,说不定你就可以有个‘抗打的加尔斯’的称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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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恩斯和哈里曼一边对加尔斯拳打脚踢,一边快速地说道。
当然,既然本都提醒了不要杀人,里恩斯两人自然没有下什么重手。
别看起来加尔斯在嗷嗷叫,叫得那是一个凄惨,但身上最多只是淤青而已。
至于之前的战斗……
不得不说,加尔斯还是有点实力的,一手剑术使得又快又准,已经达到了“剑术倾向”的水准。
也难怪会有一个“快剑的加尔斯”的称号。
可惜,遇上了里恩斯,等他耍几招后,里恩斯就看出了他的水平。
没兴趣玩下去的里恩斯直接极速拔出一剑顶住他的咽喉,结束了战斗。
“是我之前的态度太嚣张,眼瞎,没能看出几位大人的威能。”
“还请几位大人有大量,放过小子一次吧。”
加尔斯再次哭丧着哀求道。
“好了,别打了。”
“我翻找了一下,加上那几只角兔,总共就只有6根角。”
“所以,我们还是需要继续找角兔的。”
于心不忍的本拉住了里恩斯两人,然后说道。
“你小子怎么不多收集几根角兔的角?”
“害得你的三位大爷还需要继续辛苦地在森林找。”
里恩斯再次踢了加尔斯一脚,说道。
“不是我不想给几位大爷多带几根,只是运气不够好,只抓到了这几只而已。”
加尔斯小心地回应道,担心自己的说辞又会引来挨打。
“走吧,时间紧迫,我们就不要浪费时间了。”
“剩下的四只角兔,努力找找,应该还是能找到的。”
本说道。
他用剑割下那几只角兔的角,然后放到地上,用泥土掩盖掉血腥味之后,就放到了自己身后的背包里。
做完这些之后,本就招呼里恩斯和哈里曼离开了,刚才打劫的地点。
“我这算是倒霉还是运气好?”
“碰上那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