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敲门。”我躺在沙发上不为所动,陈歌喊了我好几声,我才不情愿地起来开门。
是蔷薇。
她只穿了一件简单的粗纹毛衣和一条粗纹毛裤,宽大的衣服在她身上显得松松垮垮,头发随意地盘起,整个人透出一股慵懒的氛围。
很时尚。
“你怎么知道我们住这?”
“我就住你们旁边那一栋,你们前几天打扫卫生的时候我看见了。”
“是吗?”陈歌挑了挑眉,但还是微笑着邀请她进来。“家里有点乱,别嫌弃。”
“没事。”她脱下鞋子踩在冰凉的地板上,“没打扰到你们吧?”她看向茶几上摆放的早餐盘。
“没有。”陈歌走过去迅速收走了盘子,进了厨房,“你们聊,我去洗碗。”
“坐吧。”
我和她坐在沙发上,给她倒了一杯热水。她接过去,喝了一口,说:“你们是什么时候来这里的?”
“前几天。”
“啊,我还以为……”她没再说话,用喝水掩饰了过去。
“那你呢,你是什么时候来的?”
“十二年前。”
“来这里上学?还是什么?”
“从家里逃出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