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似乎真的很不喜欢我。
后来,城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不少人都失踪了。
当日城里举办了一场大会,说是测灵骨。
小主,
可事后,那些有灵骨的人都消失的无影无踪。
而不知是谁放出的消息,说那日大会,混进了妖族,定是那些妖怪将人给吃了。
我的“街坊邻居”们都知道我的身份。
于是他们对我驱赶,咒骂,追杀。
我始终想不明白,我到底做错了什么。
他们在我身后追赶,我跑进了一条巷子,躲进了草垛里,这才逃过一劫。
我正欲离开,却突然又来了几个蒙面人。
他们互相交换了东西,一个大黑袋子和几根金条。
我不敢轻举妄动,只听得他们说:
“有那群妖怪顶锅,这生意还真是好做。”
原来,这大黑袋子里装的,正是那些失踪之人的灵骨。
而这一切,也并非妖怪所为。
我激动得想把这个消息告诉所有人,告诉他们,妖怪并不一定会为非作歹。
他们的交易很成功,正打算离开,可小巷两侧的墙天上,又忽的飞下来两人。
他们速度极快,与那群蒙面人交锋。
但那两人的身手似乎更为厉害,将他们杀了个干净。
在他们打斗之时,刀刃划破了布袋,几块灵骨掉落于地。
而有一块好巧不巧地滚落到了我的面前。
我心中一惊,为了避免被发现,不得已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伸出手将其掏了进来。
我浑身颤抖,因为我知道,倘若今日被发现,必死无疑。
可好在,我还算幸运,他们将那几块灵骨捡起后,便飞身离开。
我久久不能平复,回想起他们方才刀上的挂坠。
那两个男人,竟是玄月堂的弟子。
玄月堂,是西域第一大宗。
他们的新堂主刚上任不久,没想到,背地里竟会如此行事。
我看着手中的灵骨,不知所措。
灵骨……若我有了灵骨,便能修行。
那样的话,我就可以变得很厉害,到时候名扬万里,姐姐定能知晓。
我知道,它并不属于我。
可这灵骨,拿起来,便再也放不下了。
这是我第一次动了妄念,想将那块灵骨占为己有,我也确实这样做了。
将其融入身体后,我身上的鳞片很快褪去,现在的我,与人无异。
可这块灵骨算不上好,我的灵力,也并不强。
见到姐姐的心愈发迫切,让我有些不管不顾。
寻到了一个好路子,便想渴求更多。
我不满于这块灵骨的低劣,将主意打到了那些极具天赋的幼童身上。
他们的既好用,又好取。
而且,我替他们做了那么多事,只是取一块灵骨而已,我并不认为这很过分。
我也并不想杀人,可他们却说妖族天生坏种,说我是个恶魔,不得好死,人人得而诛之。
我不是,我从来不是,我只是想要一块灵骨罢了。
他本来是不用死的。
那是我第一次杀人,却不是最后一次。
等他死了,我才后知后觉地感到害怕。
我不想这样,一点儿也不想。
手颤抖到握不住刀,我逃跑了。
带着这份恐惧,亦或是害怕被发现,我离开了孤墟城,去到了檀州的其他地方。
我不想离开檀州,如果我走的太远,那姐姐找到我的概率便更小了。
从那以后,我似是着了魔般,渴求着更好,更优质的灵骨。
我开始杀人,夺取他们的灵骨,以此来增进修为。
那时的我,应当是走上了那些满口“仁义道德”之人口中的所说的“歧途”。
可那又怎样,我不过是想要变强,见到我的姐姐而已。
坚持自己想做的事,难道也有错吗?
我救人,他们说我装模作样,我杀人,他们说我本性难移,罪不可赦。
真是可笑。
我似乎习惯了这种生活,成为了一个彻彻底底的坏种,世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恶妖。
就这样一点点,一步步,我的确变强了,自然而然有不少修士来讨伐我。
说我不知悔改,说妖族果然恶毒。
我没有耐心去听他们的废话,只不过是又多了几个刀下亡魂罢了。
那是他们自找的。
况且,我与那些妖族可不一样,我可不会伏低做小,逆来顺受。
讨好人类,真是下贱。
我也不会同他们一样,去吃那恶心至极的人肉。
有了足够的修为,我将自己的容貌定格在那小女孩的时期。
因为我发现,那些蠢货似乎很喜欢这样的脸,会乖乖的将自己的命,呈到我的面前。
还有一个原因便是,这张脸,姐姐是很熟悉的。
我看到那些被关到笼子里的妖族,真是可笑又可悲。
身为妖,竟不想着反抗。
我果然是与他们不一样的。
就这样不知又过了多久,一个消息炸开:
人妖两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最大规模的一次战乱。
我不禁冷笑,早该如此了。
除了姐姐以外,其他人的心,都是邪恶,肮脏,贪婪的。
这样的人类,又怎配活在世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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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以为高人一等,自以为至高无上,其实都不过是一群在泥潭中挣扎的蛆虫罢了,却仍要排斥妖族。
可是,这天下,又岂止是他们的天下,真是愚不可及。
既然人妖两族不能共存,那便将他们都灭了,独立于这天地之间又有何妨?
妖法本就比道法更为强悍,人类本就该臣服于妖族。